计算机网络安全资讯站点
文字横幅以及760*60黄金广告位置招租,欢迎恰谈! 广告业务联系QQ:8019399 声明:在本站所投放广告内容均与本站立场无关!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安全在线 >> 新闻资讯 >> IT新闻 >> 新闻资讯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专 题 栏 目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花好月圆中秋节 警惕病毒来袭
“木马教父”网上兜售病毒牟暴利
大三学生网上兜售木马程序 9个月获…
婚庆网被“黑” 网上恶作剧“黑客”…
台湾学生黑客窃盗Google等用户密码
请领导换杀毒软件被拒员工做黑客攻…
黑帽大会的威胁启示 网络安全任重道…
QQ聊天小心藏毒“美味电子月饼”
Windows XP发现“0day”漏洞 目前无…
网银大盗自吐“黑客”细节 “灰鸽子…

网络ICP备案催紧 逾期将被关闭加罚一万

作者:佚名 来源:IT新闻中心 更新时间:2007-8-3 1:18:38 【字体:
<%=(int(rnd()*1)+1)%>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安全在线cnsafer.com 请进入[技术论坛]发表新闻评论

    小李是记者的朋友,半年前自办一个自娱自乐的非盈利网站,7月初,小李收到一封特殊的邮件,这封名为《办理互联网站ICP备案信息》的邮件通知小李,网站必须在2007年7月24前备案,否则关闭网站并罚款一万元.而且,作为虚拟主机服务提供商一方的21cn网站工作人员多次在电话中提醒小李,再不为网站备案将面临关闭网站的处罚.

    网站备案催促声紧

  自2005年实施网站备案登记工作以来,网站终于有了自己的身份证,不过,据记者了解目前仍有不少个人网站并未办理备案工作。打开一些个人网站,在网站下方看不到备案的标志。

  21cn网站市场部总经理胡世轩称,信息产业部有一个检测系统,会自动检测页码上的某一段语言,如果系统自动监测没有发现备案号,那就说明这个网站没有备案。系统会通过该网站的地址段查找到运营服务商,然后顺藤摸瓜找到个人网站的注册资料,然后发出通知邮件。

  胡世轩告诉记者,开始执行的时候,这项工作交给运行商(网络空间的提供商)为其名下的网站备案,各地也分别由相关的部门如电信管理局等去监管。在北京,这项工作执行的非常好,其他地方可能由于政策下达或其他原因,加上网站多如牛毛,政策执行力度会收到影响,小李遇到的情况就更说明相关部门对于网站的监管力度增强,特别是目前十七大即将召开,各项工作都在厉兵秣马,网站监管肯定更加严格。

    逾期未备案将罚款一万?

  在小李收到的邮件中有一句话引起小李担忧,邮件称:“未履行备案手续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罚款。”超期备案就会关闭网站并罚款一万元?胡世轩觉得应该不会发展到这么严重。他说,目前也没有听到过任何网站因为没有备案被罚款的消息。他认为,规定是信息产业部发布执行的,但是信息产业部没有罚款执行权,罚款要有公安部门执行。目前信息产业部通同公安部门没有商议沟通,所以罚款从规定到执行的难度还是大。胡先生提醒网站的负责人尽快去备案,没有罚款但是关闭网站是必然的。

    网络备案不收费

  胡世轩当年参与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的制定过程,他说最初的设想是让每天个网站的负责人填表然后交到信息产业部来,达到方便管理和了解情况的目的。但是纸质表格填写提交很麻烦而且执行难度大,后来决定采用网络备案的方法。

  胡世轩强调网络备案是不需要花钱的,并且上网填写一些信息,然后提交就可以。系统会给你返回一个电子证书和备案号,挂到网站上就完成了备案。因为整个过程不占用多少空间,也不花费多长时间,大部分人还是很合作。

    相关链接:ICP备案

  对于各非经营性网站,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三条“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及时到当地相关部门办理或完善相关的备案工作。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开通时,按照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的要求,将备案电子验证标识放置在其网站的指定目录下,以备审查。


羊城晚报

您对本文章有什么意见或着疑问吗?请到论坛讨论您的关注和建议是我们前行的参考和动力

新闻资讯录入:ls1238    责任编辑:ls1238 
  • 上一篇新闻资讯:

  • 下一篇新闻资讯: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关于我们 | 网站留言 |
    Copyright ?2003-2007 www.cnsafe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如有意见请与我们联系 Email:admin#mail.cnsafer.com 联系QQ:8589101
    友情提示:建议使用IE6.0版本, 分辩率1024*768进行浏览
    中国安全在线 敢想 敢做 挑战自我 努力做最好
    中网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 鄂ICP备05006475号